1.感謝您對我們的用心,麻煩您聯繫我們的社工,確定我們所需要的物資,並約定如何交付。
我們對於捐贈的物資會採取:留、賣、送、丟的原則處理。
- 留:能直接供給基金會與服務對象使用即留用。
- 賣:基金會與服務對象皆不適用,但是具有轉義賣換取所需資金之物品。
- 送:基金會與服務對象皆不適用,且轉義賣成本過高之物品,將會優先贈予其他非營利組織。
- 丟:基金會與服務對象皆不適用,且無轉賣效益,無單位或個人願意接手之物品。(原則上我們不會收這類型物品避免浪費)
2.當天無法領取捐物收據,因為要經過本會社工與您對點物品數量後,始能核報收據開立;請您當天提供捐贈所需資訊(接下一題)。
捐物是否能抵稅呢?這是好問題!請另見資訊。
